关于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意见
时间:
2010年03月15日
来源:
省残联
黔宣发〔2008〕8号
各市、州、地党委宣传部、残疾人联合会,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省各新闻媒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我省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帮助残疾人奔小康,构建和谐贵州的奋斗目标,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采取了许多措施发展残疾人事业,努力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我省的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办法,认清目的意义,明确工作任务,全面贯彻执行。
(二)大力宣传我省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进一步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信心和责任感。
(三)大力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广泛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社会各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重点是党和政府各级领导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社会各界帮助残疾人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先进事迹,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
三、主要措施
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方式进行宣传,使党和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关心帮助残疾人和扶残助残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功能。各级新闻媒体要把宣传残疾人事业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做好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省和市(州、地)、县(市、区)的主要报刊、广播电台,要开辟残疾人专题节目或栏目,省和市(州、地)电视台要开办手语新闻节目,积极推进影视作品加配字幕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及时报道残疾人工作动态。定期播放或刊登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公益广告,引导干部群众关注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二)组织好残疾人事业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围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引导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帮助残疾人事业。认真组织策划,宣传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我省迎接2008年北京残奥会,以及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康复、扶残助残和文体活动等,使残疾人事业宣传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三)认真组织好残疾人重大节日的宣传报道。要做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爱耳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世界精神病日”等残疾人活动的宣传报道,突出宣传主题,形成集中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的舆论氛围。
(四)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的宣传作用。各级残联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发挥网络方便、快捷、信息量巨大等优势,及时反映残疾人工作。
(五)加强信息简报工作,及时利用简报反映残疾人工作。农村、社区要加强黑板报、墙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
四、组织领导
各级宣传、残联等部门要根据党委、政府对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有效地组织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把残疾人事业宣传列入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新闻单位要做好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残联要主动搞好综合协调,加强与有关各方的联系与沟通,组织制订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组织实施。各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宣传残疾人事业的合力。
各级宣传部门和残联要加强工作联系,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强业务指导。每年举办“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评选反映残疾人事业的优秀新闻作品,表彰为宣传残疾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新闻工作者。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2008年5月20日
主题词:宣传 残疾人事业 意见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08年5月20日印发
共印50份